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人事局:
为确保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优大生”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2008年选调优秀大学生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08]71号)要求,现就选调报名工作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名地点
符合选调条件的到农村牧区任职服务的大学生“村官”经服务地所在县委组织部门审核后,可在任职服务所在县人事部门报名,也可直接到省人事厅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在服务地所在县人事部门报名,也可直接到省人事厅报名。
二、关于任职服务时间问题
2006年全省统一选派的,符合青组字[2008]71号文件“选调条件”第(一)、(二)、(三)款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三、关于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
报考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除按照青组字[2008]71号文件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四、关于《四类人员登记表》中主要表现和工作鉴定情况的填写
大学生“村官”主要表现和工作鉴定须由其任职服务所在地的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县委组织部、县人事部门公章。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主要表现和工作鉴定须由其服务地所在县人事部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县人事部门公章。
五、关于报名材料的报送
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各县相关部门报名的,6月8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各县组织、人事部门将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于6月10日12时前统一报省人事厅初审。
联系电话:0971-6306314 6308484
联 系 人:郭广霞 赵海燕
地 址:西宁市五四西路5号青海省人事厅
二○○八年六月三日